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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典型案例】創新鄉風文明“積分制” 助推基層治理出實效——甘肅省高臺縣駱駝城鎮果樹村鄉村治理典型案例
來源:高臺縣文明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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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06月22日 11:29
高臺縣駱駝城鎮果樹村位于鎮政府東南2公里處,轄3個村民小組,143戶512人,耕地面積2200畝,2020年全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15250元。村黨支部下設3個黨小組,現有黨員40名。2015年被評為“省級文明村”,2017年被評為“全國文明村”。近年來,高臺縣駱駝城鎮果樹村在總結過去村民管理經驗的基礎上,以法律法規為準繩,以村規民約為依托,創新推行鄉風文明“積分制”管理,將村民心中所感、眼中所見轉化為具體分值,讓鄉村治理由無形變有形,使軟約束有了硬抓手。一、背景與起因黨的十九大將“治理有效”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總要求的一個重要方面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,要加強和創新鄉村治理,建立健全黨委領導、政府負責、社會協同、公眾參與、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。隨著當前農村經濟社會的轉型跨越發展,農村群眾呈現出思想活動獨立化、經濟主體多元化等特點,農村群眾管理工作中存在評價標準難量化、評價方式單一、參與鄉村治理積極性不高等問題,村級組織傳統教育管理方式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沖擊。

果樹村村規民約
二、做法及成效(一)“一條主線”建機制。把落實從嚴從實要求作為加強村民管理的主線,針對新時代村民難管理、評價難量化、作用難發揮等問題,在充分調查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,制定果樹村村規民約、“積分制”管理制度和村規民約暨“積分制”管理實施細則,建立“正向激勵、負向懲戒”的雙向管理機制。堅持分類管理、一戶一檔,明確村黨支部為具體實施主體,黨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,對全體村民進行全程記分管理,平時記錄、季度對賬、年底核賬、照章處理,嚴格根據村民記分累計情況給予相應的獎勵或懲罰。

果樹村村民遵規守約情況公示
(二)“兩個方向”定標準。“積分制”管理共設置24個評分項,分別設定9項支持鼓勵村民做到的正向記分基本情形和15項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村民不應當發生的負向記分基本情形。對記分情形的設定,既考慮遵規守約的共性指標,又結合農村不同領域特點設定個性化指標,用管理機制的導向作用和杠桿作用,激勵先進、鞭策后進。正向記分情形包含積極參加村級公益事業、遵紀守法、尊老愛幼等事項。負向記分情形包含違紀違法、治家不嚴、作風不正等事項。(三)“三種方式”記分值。堅持“優秀評得準不準,先讓村民審一審”的原則,通過三種方式記分。一是群眾申報記分。群眾對照記分情形,認為自己應該加分、減分主動申報,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通過后記分。二是村“兩委”提出記分。對群眾發生的情形不復雜、對應分值明確,由村“兩委”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通過后記分。三是群眾評議記分。對群眾發生的記分情形相對復雜、有彈性時,通過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進行討論,民主評議后再確定所記分值。每季度對記分情況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,廣泛接受村民監督,切實加強村民日常管理、動態管理、細節管理。(四)“四項舉措”嚴獎懲。建立健全“積分制”管理的監督執行和獎懲機制,將記分結果與評先選優、獎勵扶持等掛鉤,組建由村“兩委”成員、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和村內德高望重、辦事公道的村民代表組成的監督執行執行小組,采取對積分不同等次的村民給予獎勵、鼓勵、預警、約談,保障“積分制”有效運行,積極營造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圍。積分設置基礎分100分,分為優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個等次。積分在100分以上的,年度民主評議定為優秀等次建議人選,并在年度評先評優中予以優先考慮;積分在90-100分范圍內的,年度民主評議定為合格等次,不參與年度評先推優,給予鼓勵和預警;積分在90以下的,年度民主評議直接定為不合格等次,村黨支部進行約談,確定優秀村民、黨員對其進行“一對一”結對幫扶。

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村民年度積分情況
“積分制”管理凸顯了村民在鄉村治理中的主體地位,將村民行為量化,推動了鄉村治理由“村里事”變“家家事”;增強了對村民的激勵和約束,對“德者有得”有了明確的依據,增強了對村民個體行為的激勵約束;創新了“三治”融合的載體,是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的顯性化;提高了鄉村治理效能,把紛繁復雜的村級事務標準化、具體化,解決了鄉村治理工作“沒依據、沒抓手、沒人聽”的問題。三、探討與評論一是推行“積分制”管理是村民教育管理的有力抓手。“積分制”管理,把競爭、激勵、懲戒機制科學地引入村民的教育管理中,將村民記分管理、承諾踐諾、民主評議等融為一體,把村民日常工作、生活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作為記分情形設定的基本內容,讓基層治理“活起來”,衡量群眾有“標尺”、有“準則”、有“刻度”。二是推行“積分制”管理是量化評價村民的重要實踐。現行的評價機制對普通群眾、無職群眾等不具約束力,村民作用發揮情況很難量化。推行“積分制”管理,可以說是崗位責任制考核機制向村民個人的有效延伸,對村民表現全程紀實,使村級組織對村民的評價和獎懲更加科學規范,實現測評群眾不憑印象、不靠感情,以“看得見”的硬指標推動群眾學有收獲、干有目標、做有成效。三是推行“積分制”管理是加強村民激勵保障的有效探索。推行“積分制”管理,明確了獎勵機制和懲罰措施,對村民按不同積分給予相應獎勵或懲罰,為普通群眾發揮作用提供了堅強的物質保障,有力扭轉了過去農村群眾干多干少、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局面。